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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部建设

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

发布时间:2021-05-08     浏览量:308次


******条 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组织生活的一种形式,是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、互相监督、互相帮助、分清是非、沟通思想、总结经验、统一认识,提高党员素质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途径。根据《中国*********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和******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各党支部。

第三条 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,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,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,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,所有党员参加。

四条  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、总结经验教训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。

第五条  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,既要参加党的民主生活会,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。

第六条  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: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在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,密切联系群众,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,以及其他重要问题。

第七条  组织生活会要遵循“团结—批评与自我批评—团结”的方针,充分发扬民主,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,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,通过交换意见、沟通思想、互相帮助,达到纠正缺点、错误,******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,增进团结,加强自身建设,增强党组织凝聚力、战斗力的目的。

第八条  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由每个党员按照《党章》、《准则》 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,汇报自身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作风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,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。

第九条  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、党小组过组织生活时,应及时通知领导干部参加,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,应向党支部、党小组请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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